信访收劝返路费被判寻衅滋事,维权边界与司法尺度的思辨
信访路上的“路费”与“罪名” 皇冠官网
2023年,一则“男子信访收劝返路费被判寻衅滋事”的新闻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据公开报道,某地男子张某因对当地一起行政纠纷处理结果不满,多次前往北京、省信访部门上访,为劝其返回家乡,当地信访部门工作人员先后多次以“路费补贴”名义向张某转账共计5000余元,张某并未停止上访,反而以“不给路费就不走”为由,再次向工作人员索要2000元,在遭到拒绝后,张某滞留信访点并大声喧哗,扰乱正常办公秩序,检察机关以寻衅滋事罪对张某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决其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欧博abg官网登录入口会员注册
争议焦点:“劝返路费”是否属于“强拿硬要”?
皇冠账号注册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张某收取“劝返路费”的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中的“强拿硬要”?对此,社会舆论呈现明显分歧,折射出对维权边界与司法尺度的不同认知。
支持判决观点:行为超出信访权利边界,符合寻衅滋事构成要件
司法机关认为,张某的行为已超出合法信访的范畴,构成寻衅滋事罪,理由主要有三:
其一,主观上具有“滋事故意”,张某并非因诉求未解决而依法、理性信访,而是以“上访”为手段,通过“滞留”“喧哗”等方式向政府施压,以获取“路费”等不当利益,主观上具有“寻衅”的故意。
其二,客观上实施“强拿硬要”行为,虽然“劝返路费”最初由政府主动给予,但张某后续以“不给钱不走”要挟,迫使工作人员在压力下满足其要求,属于“违背对方意志,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符合《刑法》第293条“强拿硬要”的构成要件。
其三,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张某滞留信访点、大声喧哗的行为,影响了信访部门的正常办公秩序,属于“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反对与质疑:合法维权何以被贴上“寻衅滋事”标签?
支持判决的声音之外,更多质疑集中在“寻衅滋事罪”的适用边界上:
其一,“劝返路费”的性质是否属于“公私财物”?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政府给予“劝返路费”的行为,本质上是行政调解中的“补偿”或“安抚”,而非张某通过非法手段“索取”的财物,若政府主动给予,则张某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