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宾馆内突发脑出血身亡 家属起诉宾馆索赔被法院驳回
一起备受社会关注的生命权纠纷案有了最终结果,一名男子在某宾馆住宿期间突发脑出血不幸身亡,其家属认为宾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将宾馆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经过法院审理,驳回了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这起案件再次引发了公众对于公共场所安全保障义务边界以及意外事件责任划分的讨论。 欧博代理开户
据悉,事发当晚,张某(化名)因个人事务入住某城市的一家宾馆,次日凌晨,宾馆工作人员接到其他客人报警,称张某房间内有异常响动,宾馆工作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发现张某已倒在房间内,意识不清,遂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协助医护人员将张某送往医院,后经医院诊断,张某因突发脑出血(脑溢血)经抢救无效死亡。
欧博abg官网app 张某的家属悲痛万分,他们认为,张某是在宾馆内突发疾病并死亡的,宾馆作为经营场所的提供者,负有保障住宿客人人身安全的法定义务,宾馆在张某入住期间未能及时发现其异常情况,未能及时提供救助,存在明显过错,应对张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为此,家属一纸诉状将宾馆告上法庭,要求宾馆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数十万元。
在法庭上,家属代理律师提出,宾馆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承担保障义务,宾馆未能尽到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张某死亡后果的发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而宾馆方面则辩称,张某的死亡系自身突发疾病所致,属于意外事件,宾馆对此无法预见和控制,宾馆在接到报警后,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救助义务,包括及时报警、呼叫120并协助救治,宾馆的房间设施符合安全标准,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宾馆对张某的死亡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皇冠網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宾馆是否尽到了合理限度的安全保障义务。
法院审理查明,张某系成年人,且有高血压病史,其突发脑出血是直接导致死亡的根本原因,属于自身健康原因引发的意外事件,宾馆对此无法预见和避免,根据监控录像和工作人员证言,宾馆在接到其他客人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并及时采取了拨打120急救电话、协助救治等合理措施,已经尽到了一个普通理性人应尽的注意义务和救助义务。 www.hga050.com
法院认为,宾馆的安全保障义务主要体现在对场所设施设备的安全保障、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的提示以及发生突发情况时的及时救助等方面,本案中,宾馆的房间设施并无缺陷,也未对张某实施任何侵权行为,张某的疾病突发具有突然性和隐蔽性,宾馆在事前无法预知,在事发后,宾馆已经尽到了及时救助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该义务的“合理限度”需结合经营场所的性质、规模、风险等因素综合判断,对于因消费者自身健康原因突发疾病的情况,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主要体现在及时发现和救助,而非对疾病本身的预防和治疗。
法院认为宾馆在本案中已尽到合理限度的安全保障义务,对张某的死亡不存在过错,不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驳回了张某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 www.mos077.com
欧博开户 法官在此案后也提醒广大市民,尤其是自身有基础疾病的群体,应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外出时尽量有人陪同,并随身携带常用药品和紧急联系方式,而经营场所也应在合理范围内尽到安全保障和提示义务,共同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此案的判决,对于明确经营场所安全保障义务的边界,引导理性维权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